……”弘昼不置可否,只许了他些银钱。
弘昼回到书房,对小月笑道:“你不是问本王看中哪几个贾府姑娘?
告诉你……本王是……希望能妥善安置她们,莫要让其受苦。”
夏守忠办事果真是周全妥帖,一日后,朝廷便有风声传出,贾家之罪定作大逆,家产宅邸充公,首犯判凌迟,男丁十二岁以上收监待秋决,十二岁以下充作宫阉,女眷一律发往黑龙江与披甲人为奴,且不许自尽。
然又有旨意命宗人府、大理寺议叙。
又过一日,大内传来消息,现居冷宫之贾元春,呈递一道血书求生禀帖,劝贾族母家认罪伏诛,痛陈劣迹,切不可再逆圣意,即便族诛亦应引颈受戮,莫啼哭哀号;若充作军妓,亦需忍辱侍奉,不可自刎,如此方能赎些许罪孽,九泉之下稍洗先辈耻辱。
又求皇帝念及自己侍奉之情,将族中未总角之幼童仅充作男奴女婢,留一脉香烟,则先祖与自己于九泉之下,世世代代感恩皇恩。
弘昼心思玲珑,一眼便瞧出是夏守忠将风声透入大内,为自己铺路。
贾元春血书之意,乃是示意族人:若皇上欲诛杀,连哭亦不可;若充作军妓,只可侍奉兵丁,切不可自尽。
唯有如此,方能全君恩,亦暗示族中七八岁幼童,可否仅充作奴仆,莫要杀尽。
这般认罪伏诛、俯首称臣、自贬自辱之态,最是合雍正心意,既留足面子,又契合雍正喜好作践罪臣之习性。
贾珍、贾赦、贾政,连同己被拘押之贾敬,赶忙呈上认罪折子,几人亦领会元春禀帖之意,齐声只求雍正重刑凌迟满门。
诸事做足,三日后,弘昼以掌管宗人府王爷之身份,上呈一份折子,写道:“荣宁旧臣,往昔有功;贾妃侍驾,亦有微情。
虽罪不可轻恕,恩亦当慎处。
望吾皇惩处首恶,清理余党,略赦其族眷,以彰天恩。
株连之亲,或可赐儿臣拘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