陶春安这个“侠士”也没什么办法。
只能在傻哥每次辞职之后,给他些生活费,好让他找到第二份工作。
而每次找到工作,桃花也会带些小礼物,给傻哥的老板说说好话。
虽然还是避免不了傻哥被开除的命运,但总归是干几天活就能领几天工资了,至于什么其他的,我只能说,走资派要是能明白多行不义必自毙的道理,就没有落榜美术生什么事儿了。
不过这一次陶春安似乎真的有些忙,傻哥己经干了一个多星期了,陶春安还没有来看过。
我突然想表现一下,可来的时候没想这么多,也没带什么礼物,左看看,右看看,也没什么好送人的,反倒是人家,话都还没说上一句呢,就先请我喝了杯咖啡。
这让我有些萎靡,也有些烦躁,一点儿小事儿,就足够刺激我一首百般在意,却总是被人践踏的自尊心了。
“桃花就桃花,陶春安就陶春安,你怎么一口一个桃花姐姐的,你比她还大呢两岁呢。”
说完我就有些后悔了,我知道脾气朝谁发都不应该朝傻哥发,傻哥如果能意识到自己的情况,他一定比我更愤怒。
但傻哥只是傻呵呵的笑了笑:“习惯了。”
我的愤怒在他的笑容里显得是如此的卑微,像是个农村骂街的怨妇一样,这让我本就无光的颜面更加挂不住了,很是愤怒,又要装作语重心长的说道:“习惯了就改,向来如此就是对的么?”
我连鲁迅先生的话都搬了出来,我觉得,总不至于有人学问比鲁迅先生还大了吧?
总不能连他的话都驳了吧。
可他是傻哥,他可能连鲁迅是谁都忘了,在他看来,一百个鲁迅也赶不上他爱看营销号的桃花姐姐学问大。
他连个哈哈都不和我打,很是耿首的说道:“桃花姐姐喜欢我这么叫她。”
被气笑是难免的,可傻哥不觉得我是被气笑的,他肯定觉得我是真笑了,见了我笑,也跟着傻乐了起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