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洛图穷匕见。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,又掏出一份合同。这操作,直接把陈若雪给整懵了。“啊?签合同...签合同干嘛?”对陈洛刚有点改观,陈洛就来这一招。让陈若雪,反而有些招架不住。陈洛:“签合同,就意味着,你成为了我公司的员工,那我当然可以大方的告诉你,我脑海里所想的那些游戏创意。”“否则...这些都属于商业机密,我凭什么告诉你呢?你说是不是呀?若雪小姐。”陈洛的话,让陈若雪有些怔在原地。“陈洛...怎么突然就变了态度了?”陈若雪搞不懂。可她这时候,是真的被陈洛给勾起了,那好奇的欲望。她觉得陈洛真的很有才华啊。那《水果忍者》和《愤怒的小鸟》,这两款游戏,创意与可玩性绝对是拉满的。但要和陈洛签合同...陈若雪有些犹豫的,把合同接过来。然而,等她看完后,神色就变了又变。因为,这合同上写了。签下之后,她的工资,就是底薪三千+提成。并且,合同规定,成为陈洛公司的员工后。就只能研发,公司所开发的游戏。不能再独自、或者与他人一起,开发公司以外的游戏。当然了,合同也写了。一旦公司研发的游戏赚钱了,那么游戏开发者,也能有一定程度的分红。陈若雪知道。要是《水果忍者》、《愤怒的小鸟》这些游戏真的火了。她的底薪,虽然只有三千。但到时候,游戏分成的收入,对她来讲,也算是相当可观的了。可这合同一旦签了,那陈若雪...就没法再和叶枫一同开发游戏。否则就要赔偿陈洛,天价的违约金。那陈若雪,怎么会愿意?她觉得,这根本就是一份霸王合同。哪有公司,会限制员工下班之后的自由?陈若雪也了解过,像其他游戏公司。只规定,员工只要完成公司布置的任务。至于其他的,员工想再独立或者与他人一起开发怎样的游戏。那公司都管不着啊。但陈洛,却明确的写出了,这个规定。陈若雪想不通。她在原地,思索片刻。最终还是选择把合同递还回去。可陈若雪没想到,她递合同的手,刚伸出去。陈洛,忽然又不知道从哪里,摸出来其他一堆文件。那些文件上,赫然写着,一些游戏名字。《神庙逃亡》、《忍者必须死》、《植物大战僵尸》、《造梦西游》...陈若雪:“这些是?”陈若雪光看名字,就好奇得不行。陈洛这都快把陈若雪吊成翘嘴了。他也没有丝毫隐瞒,笑着说道:“当然是我刚刚说的,我脑海中,其他游戏的那些创意了。”“怎么样,若雪小姐,你有兴趣,了解一下吗?”“只要签下合同,这些文件,你都可以任意翻阅,并且,这些游戏,将经由你的手开发。”“你还可以获得,和我老姐合作开发游戏的机会。